2005年3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拿着鸟铳追弟弟 追来徒刑十月整
石砰声

  平阳县水头镇59岁的农民卢立团3月7日被该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案发的起因竟是他拿着鸟铳追赶弟弟。
  卢立团的鸟铳是他八九年前买来的,除了上山看庄稼时吓唬过野猪、松鼠之外,就没派过其他用场,由于长年不用,枪管已锈迹斑斑。去年上半年,卢立团在祖业分钱结算时欠了弟弟200多元钱。当年11月10日晚,弟弟向哥哥讨要这笔钱,但兄弟俩却话不投机相互对骂,最后竟动起手来。弟弟顺手操起木棍、捡起石头打哥哥,卢立团转身进屋拿出一支大鸟铳,弟弟一看不妙撒腿就跑。卢立团追了几步,见弟弟跑远了也就作罢。正当卢立团在屋里生闷气时,公安民警却不请而至,原来是村民见了怕出人命赶紧报了警。这支鸟铳被当场缴获,后经温州市公安局鉴定,该鸟铳系以火药为动力的土制前装式发火枪,系枪支。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卢立团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。鉴于其尚能坦白认罪,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(石砰声)